刘浩:探索建立教育调解仲裁机构 推进依法治教

2023-05-05 15:19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

刘浩,天津市政协委员,南开中学校长,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、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振兴县域教育保定(清苑区)实验基地特聘主持人

2022年2月12日,出席天津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的天津市政协委员、天津市南开中学校长刘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充分重视教育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对促进社会和谐、推进依法依规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,及早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调解仲裁机构。

刘浩:探索建立教育调解仲裁机构 推进依法治教

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,近年来,学校管理中涉及学校和学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,而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。“探索设立一种能妥善解决不同性质的学校纠纷的途径——教育调节仲裁机构十分必要,已成为建设和谐校园,法制校园,保护家庭和学校合法权益,进而保证教学质量的当务之急。”刘浩说。

刘浩:探索建立教育调解仲裁机构 推进依法治教

刘浩建议,尽快研究建立健全教育纠纷调解仲裁机制,教育调解仲裁机构可由教育、法律、医疗、保险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。调解仲裁重视学校与当事人的和解,就争议事项进行法、理、情的论证,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,促成纠纷双方进行和解,达到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的效果,最大限度保护纠纷双方的和谐关系。可借鉴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模式,建立教育纠纷仲裁调解制度,通过教育调解仲裁机构这一独立第三方,接受家长投诉,可使教育纠纷得到公正公平、及时规范的处置。“教育调解仲裁机构的的设立对纠纷双方都有利,这一探索在引导全社会尊重法律、依法办事的同时,不仅有利于最大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也利于学校依照法规,遵循教育规律办学,避免大量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被浪费,让学校、教师轻装上阵,专心教书育人事业。”刘浩说,教育调解仲裁机构可在各区率先试点,待处理机制成熟后在全市推广。

转载来源|津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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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会简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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